who we design for and why
文—Mark Ridler,PLDA
在照明设计领域内普遍存在一种意愿,即让照明设计作品获得专业认可,以获得更大的尊重和影响,并且凭借其重要性和影响力在更大范围内获得认识和交流。欧洲照明设计协会改名为职业照明设计师协会以及最近规范的修订都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作出的重大改变。协会的辩论得到一个结论:如果协会想赢得正规的专业认可和权利,前提是需实现6个步骤:
1.道德准则
2.服务范围标准
3.资格(学术学位课程认可)
4.持续的专业发展
5.专业责任保险
6.纪律处分和申诉程序
首要任务是要先建立一种新的/修正的道德准则。2007年,在专业照明设计师大会(PLDC)的第一次讲座上,我荣幸的参与起草了这一准则。对于一个个体而言,参与设计有诸多法律的因素。我认为,如果我们都是诚实的,这些因素就会是我们个人动机中的一部分。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还是源于自我,我们热爱个人的创造行为。若我们设计的东西得以实现,我们会欣赏着成果并且思考——我就是这样的。
如果你周围的人为你鼓掌,并认可你的作品,那会好。另一个促使我们设计的原因就是创新的迫切性。我们中的一些人设计是因为自己必须这么做。在我们体内有一种创作的冲动在燃烧,我们必须让他们发挥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种巨大的享乐主义元素——看到美的事物时喜悦的心情。然而这些理由都不充分,我相信其中必定也有重要利他冲动驱她们工作,我们都希望把我们的世界创造成为更美的地方。我们相信经过精心努力的照明能够帮助我们实现这一目标。